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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农村(社区)工作者公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10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新型社区建设,根据宁波市统一部署和《中共余姚市委办公室、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余党办[2006]5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一、招聘指标 本次全市共招聘农村(社区)工作者107名。其中:凤山街道4名、阳明街道8名、梨洲街道6名、兰江街道5名、朗霞街道5名、低塘街道7名、马渚镇7名、牟山镇2名、丈亭镇3名、三七市镇6名、河姆渡镇3名、泗门镇7名、小曹娥镇2名、临山镇5名、黄家埠镇9名、陆埠镇8名、大隐镇2名、梁弄镇3名、鹿亭乡4名、大岚镇5名、四明山镇4名、经济开发区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余姚市生源2007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余姚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农村和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常住户口入户时间截止为2007年8月5日。 中小学教师和委培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农村(社区)工作者工作,分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以乡镇、街道、开发区(以下通称乡镇)为单位,采取“统招统分”的办法进行。     1、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07年8月4日、5日(上午8时30分到下午4时30分),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3张,到余姚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南河头路2号五楼)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乡镇职位,多报无效。原则上鼓励报考者报考生源(户籍)地或邻近乡镇职位。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要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报考者需当场填写《余姚市公开招聘农村(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1),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缴纳考务费80元。以乡镇为单位,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指标3倍的,由市组织人事部门酌情核减指标数。 报考者凭考务费发票和身份证,于8月9日至10日到余姚市人事局 会议室(市政府大院内)领取准考证。     3、笔试。8月11日,由宁波市统一组织笔试。考场设在余姚市内,具体地点和考试时间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门,《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法学基础知识、科技知识、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农村知识和农村工作政策等。笔试成绩单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可于8月16日起登录宁波考试网查询。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乡镇为单位,上线人员按招聘指标的2倍(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将在余姚人才网(http://www.yyrc.com)公布。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笔试两科成绩之和除以2,再乘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并以乡镇为单位按招聘指标的1.5倍(不足1.5倍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先按招聘指标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属低保困难家庭人员且在高校毕业半年后未就业者,可凭有关证件,免交考务费和体检费)。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并在体检入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对象名单、体检有关事项及体检结果,将在余姚人才网公布。     6、考核。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为德才表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有《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农村(社区)工作者考核不合格条件》(附件2)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同时在报考本乡镇的体检入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合格依次递补。     7、聘用。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经在余姚人才网公示3天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由乡镇统一分配,并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分配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以后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咨询电话:62712807;     投诉举报电话:62702547。                 中共余姚市委组织部                     余姚市人事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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